警告:本人的作品,拥有不标准的感染病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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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你亲爱的人着想,请勿随意阅读!!

Friday, January 21, 2011

都是爱疯惹的祸!!

通街都是人,通街都是车,通街也都是爱疯.当等LRT 的等Monorail的等巴士的等拉屎的等饭吃的厕所外面等人的,甚至在里面蹲着的,整个城市里每个人都拿着爱疯画来画去时,你有什么感触?

有爱疯的人就会想:他到底玩着什么apps呢?爱吞死有得download吗?要钱吗?

而没有爱疯的人就会想:手指笃来笃去有酱好玩咩?很厉害酱咩得空去download酱多apps?

不是没葡萄吃讲葡萄酸,可能这是我们星斗市民的一般见识,或者是对社会的强烈抗议和一些些后现代主义罢了,只是现在在这样的社会,我们人在江湖,身不由己.

我曾经有酱的经验:

为了扩散我的network,我很习惯在跟刚认识的朋友拿个电话还是facebook什么的,就很普通的东西.有一次我在一个趴跟一个刚认识的男生要了facebook,他也很sporting说ok,只是当我把我的电话拿给他时(我还是用着两三年前买的SE K770i),他拿着看了一眼就把它还给我,说:

[还是你自己打吧,这种电话我已经很久没用,已经不会按了.]

[哦.]我傻傻地把电话拿回,当时我很安静.

接着把他的爱疯死拿出来,给我打.我心里OS.给我打!!!不过我还真的给他打了,我是说facebook.

那时还有别的朋友在场,整个氛围他搞得超臭屁的,不过然后我的脸更臭.

过后他的request我也好像没有accept?糊涂,我忘了.

我对爱疯只有几个观点而已.

1.是很多东西玩(2k多,每个月还要给6-70块不好玩才怪!!),只是整街都是,连炒粿条的uncle都拿爱疯,我不要跟风.
2.很多好玩apps是要给钱买的,我prefer android.
3.相机不美,没有flash没有 autofocus(这也算?)
4.爱疯会让朋友之间出来喝茶减少聊天的时间,因为他们都一直看着电话.
5.当你有了爱疯,你自然就是想要多一个爱撇.
6.alarm过年不会响,我起不到怎么办!!
7.手指容易的关节炎(扯!).

爱疯死刚出时我真的有把ptptn按完出来那种冲动,只是现在我对兴趣真的爱疯真的麻麻得罢了,2k多买android比较爽!


Sony Ericsson Xperia Arc

Samsung Infuse 4G

Motorola Atrix

LG Optimus 2x

HTC Desire HD

最后在forum看到的爱疯笑话,这真的有梗!!

昨天回到家桌上擺了三隻新手機

爸爸得意的說:快去挑吧!

有iphone ~~ n98 ~~~ n97

沒想到父親節前夕 老爸 真大方還先送我們禮物耶

我挑了黑色的iphone

沒想到...今天去逛世貿的電腦展

去中華電信的攤位問手機上網的價錢怎麼算

竟然發現手上那隻

有梗

有梗

有梗

有梗





你们对爱疯又有什么comment?

爱疯玩它已经离开我
爱疯吐它已经离开我
爱疯踢它已经离开我
爱疯否它已经离开我

爱疯好嘢,爱疯玩嘢

Thursday, January 6, 2011

不是英雄,不读我blog

算下算下,我写blog也有差不多三年了.左三年,右三年,人生到底有几多个三年.

从form6毕业后开始写,到进大学,到现在;从不懂写什么,到写短篇故事,再到一篇故事,到乱乱写,四五千字都有吧我看.写了这么多,当然全部都是自己写的拉,我尊重知识版权,不会特地plagiarism(做assignment例外啦),我们这些"搞创作"的,识英雄重英雄,人家的blog好看的当然也会去看.

写blog是一种热血,就好像我们小时候下大雨了我们还是拿着篮球到篮球场报道,就算伤风发烧也是青春未来迟的热情,这是我们的唯一能任性的倔强.

但如果没有人在乎这种热血,好像自己拿着篮球,唯一的朋友就是篮框篮板,酱子跟自己和自己玩剪刀石头布有什么分别!

我:我心中那团火系不会熄的!

个天:吹下埋熄咗咯!

不是英雄,不读我blog,若是英雄,怎么能不懂寂寞,所以我想统计一下还看着这里的你们,了解自己是否还能写出好看的东西!啊不然写来写去都不懂谁在看,心里真的有点不平衡.

尔虞我诈是我blog,所以读着这里还在读着这里的人,就随便comment一下吧!让我爽下也好.

还在继续热血的人


Tuesday, January 4, 2011

他说 . 她说

12月31日的晚上,天空黑得很干净.

房子里他一个人.

他坐在露台,底下的人很开心,大家都拿着雪花狂喷对方.

喧闹的街道上大家开心的对比,更显得他的落魄.

去年的同一天,就在这个地方,她从背后搂着他,那时他在为吉他调着音,第二条弦有点不对.

她问,
[今晚我们要去哪里啊宝贝?]

他说,
[我只是一直想看着你,当十二点钟声响起时,然后唱你最喜欢的歌你听.]

她笑了,然后十二点前,在没调好的吉他前他吻了她.

人家说被爱是爱情里最好的礼物, 那时他觉得其实爱与被爱都是幸福的.

他们第一次碰面,是在朋友的派对,那时他都一直一个人躲在角落喝着饮料,她吸引了他.

他觉得她就是他的爱情.

她问,
[当时我们没有交集,但为什么临走前却那么唐突跟我要了电话?]

他说,
[如果那时我什么都没做,我不知道会不会再碰见你,而你现在就不会坐在我隔壁啦笨蛋.我能活在后悔里,但我的人生不能有遗憾.]

在第五次约会时,他鼓起勇气跟她表白.

那时一个十字入口.

她的点头,让心跳跳了很久.

第二天,他拿着她的行李,她,和一只狗搬进他家.

她说,
[刚才在路上看到它好可怜了,我们收留它好吗?我喜欢绿色,不如叫它...小绿好吗]

他说,
[好啊,我们一起把小绿养得肥肥的!]

他喜欢她的怜惜,因为有同情心的女生最可爱.

早上,他载她去上班后,然而自己总是闯红灯要迟到了.

晚上,要在她还没回来前,赶快把晚餐给弄好.

虽然有点累,但他觉得只要她能和他一起开开心心,这不算什么.

生活一直都很甜蜜.

直到三个月前,他找不到她.

她就好像从地球上消失了,谁也不知道她去了哪.

他很着急,丢下了工作,到处去找他最重要的人.

他一直胡思乱想,到底她怎么了?!是不是出事了?!

最后,在他面临崩溃和绝望时,她出现在他凌乱的家里.

他问,
[你到底去了哪里!!你知不知道我找你找的快要疯了!!]

她说,
[我们分手吧.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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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摸了摸手表上的雾,现在凌晨4点31分.

倒数已经完了很久,街上只剩下满地的纸屑和空的人造雪花罐.

清理阿伯问他,这么晚了还不回家吗?

他笑着,快了.

老伯问他,倒数完就快回家吧,天气冷了.

说完,然后继续忙他的活.

走在街上,然而沉默是给自己最好的回应.

走着,来到了熟悉的十字路口.

他在这里遇见了爱情,然而爱情在这里离她而去,爱情在这里消失,好像从来没有纯在过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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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曾经问,
[为什么会接受我?]

她说,
[这个问题不会很蠢吗?因为我喜欢你啊.]

只是,当她拖着当时行李走出房子问口前,

他问,
[为什么要离开?]

他没有挽留,他只想知道答案.

她停了下来.

她说,
[这个问题不会很蠢吗?因为我不爱你了.]

啪,门关上.

楼下,听到了一把车门声和男人的声音.

男人说,
[为什么那么久?]

她说,
[没事,我们走吧.]

很小声,却该死的清楚和刺耳.

理由总是很简单.

他不难过,因为对于他的坦白,至少她没对他说谎,而她没把他唯一的小绿给带走.

小绿躺在他怀里,看着他叫了两声,跑出可露台.

车子早已经开走了.

它跑回进去,舔着他的手指头.

也许它想安慰,和它一样被遗弃的主人.

他摸摸它的头,然后倒了一罐罐头给它.

他说,

[房子里,再也不会出现她的影子了.]

没有了爱情的负担,反而心却更重了

爱过没爱过又怎样,反正现在就是不爱了,就连心的痛楚都是种浪费.

他们爱的没有错.

只是所谓的承诺,比想象中还要来得廉价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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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情就像看电影一样,电影很好看,所有人都沉醉在电影里时,我们就连上厕所都觉得是奢侈,只是当电影完了,人群散了,我们坐在空的戏院里,在下一场戏开始前,也只好离开了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