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团火,而且那团火是不会灭的.
很多作家可以当职业,写的东西可以出书,但很多时候写作不是为了赚钱.
打东东是为了泄愤,写东东是为了兴趣.
当然你说:我才不稀罕有没有看,我就是喜欢写,我就是这样,但是这跟网站跟说人说[我们是免费的]还是警察叫坏人[不要跑]是一样的道理.
结果?
是为了让更多人认识到你的作品,也为了让人更认识你.
什么东西都好,就是要有人看,没有人看的话,写的人会很不开心的.
我唱歌很好听(屁!),但是应该会红不起,所以还是乖乖按电脑就好.
可能我的创作量没有以前的多,可能也没有以前的好.
但是写作是不用钱的,ISA也不会抓讲你写不好弄衰1Malaysia.
因为已经够衰了.
跟周董借句话,应该不用我还的吧?
[谁叫我是覃子浩?!]
反正都不用钱.
我的自信果然连自己都怕啊!
我的blog叫[有种青春叫做热血],因为我是有故事的人.
PS:现在喜欢写东西又不错看下的男生很少啦,如果你真的喜欢我,请你把握! 我会为你写情书,虽然我手写字难看到要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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